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时间:2021-01-25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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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厅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等机构基本信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等规划类信息;自然资源统计公报等统计类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干部招录信息等。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行政审批、矿业权信息公示、易地扶贫搬迁、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自然资源领域标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在2018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矿业权审批、土地审批等领域形成的事项梳理、标准细化、流程规范、权责清单、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全部上网公开,让群众和企业方便了解,有效推进了“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四是强化重点政策解读。专题解读宅基地审批管理、设施农用地、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2月26日厅总规划师汤鹏超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提问,10月20日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张勤利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11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耕地保护处处长唐亚平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央视新闻联播就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房登记、矿业权管理改革政策落实等进行了专门报道,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五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厅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力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全面畅通网络、传真、邮寄、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推动新条例实施有力有序。二是持续给力申请公开答复审查。进一步推动落实办理人员初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审核、信息公开机构会审、政策法规部门合法审查、主管领导审签的“五步审核法”,因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风险和败诉率得到了有效降低。三是进一步提升答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针对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种情形,全面梳理并总结各类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并于年初印发参照执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台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留痕、全过程可查,便于各级政府统一规范管理,开展数据统计分析,着力推动全省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四是依法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3件,较2019年减少17.61%,其中自然人提交380件,占比96.69%,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13件,占比3.31%。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4件,较2019年减少4件,纠错2件,纠错率下降12.5%;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7件,总量与2019年持平,结果均得到了法律维持。五是不断提升办理申请公开工作能力。举办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专题讲座,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发改委《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开展自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抓公开的能力水平。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管理。将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报同审同批,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性疏漏、随意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改版厅门户网站,找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功能改进,方便获取信息,并提供移动端浏览获取信息功能。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与档案间的衔接。按照《档案法》规定,做好《条例》与《档案法》的互相衔接,疫情期间及时推行了“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错峰办、邮递办”等模式,最大限度的实现“不见面”和“零接触”办理,尽可能的减少了人员聚集,确保了政府信息管理安全可靠。四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定厅政务网站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厅政务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6441条,被省政府网站转载新闻信息188条,部网站转载新闻信息56条。五是持续加强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在全国地质资料馆远程技术支持下,完成了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陕西)外网部署,导入地质资料目录信息8972条、钻孔数据17776条,发布104条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信息,地质资料汇交率从82%提升到90.54%,受到自然资源部矿保司的通报表彰。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是不断加强厅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质量,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政治建设和信息内容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功能定位,厅门户网站连续第六年荣获“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二是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陕西自然资源”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综合影响力均位于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前十;充分发挥了及时传播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三是完善政府信息查询点体系建设。在厅科技中心(地质资料馆),设置档案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四是探索运用“学习强国”“美篇”“今日头条”等第三方平台公开信息,不断拓展受众范围。五是借力各类活动和媒体平台,扎实做好热点信息发布;厅科普讲解大赛赛事相关微视频“来听秦岭石头唱的歌 赏陕北丹霞大美中国红”得到了新华网陕西频道等多家媒体转载,播放量超过了500万人次。六是高度重视网络政民互动和舆情引导,广泛关注“抖音”“微信”“微博”等各类平台舆情,认真办理网站留言咨询,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带头抓公开,2020年厅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内容,2次专门听取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明确工作措施,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人人懂公开、人人抓公开、人人促公开”的工作理念更加深入。二是开展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通过考核推动各处室(局)、各单位进一步重视、改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明确问责规定。专门组织处室、单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问责的相关规定,引导各方面不断强化责任追究意识。四是强化复议诉讼监督。工作中,凡是涉及申请公开复议诉讼的,均呈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办理情况进行倒查。五是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设立纪检监察热线、政务公开咨询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六是建立公开督办制度,激励和引导各方面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七是扎实整改存在问题。对照省政府第三方评估结果,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但与相关规定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够规范及时,一些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具体;二是一些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偏差,重视程度还不够;三是政务信息管理数字化、规范化管理还不够。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成效。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公开考核、评议、问责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扎实推动主动公开效率。二是加强指南编制。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开展其他领域公开指南课题调研。三是规范信息管理。按照部、省统一安排,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分类管理、规范管理水平。四是开展教育培训。适时组织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辅导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各方面公开业务能力和信息公开质量。五是强化督促指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开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进一步营造“人人懂公开、人人抓公开、人人促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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