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发布时间:2011-03-24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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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积极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0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我厅认真贯彻中、省关于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职能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传统媒体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产生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及《中国国土资源报》《陕西国土资源》等相关媒介主动公开。全年编发《陕西国土资源》10期。《陕西国土资源》全年共编辑登载260余篇文章,文字量逾48万,图片近230幅。借助多家社会媒体,不断加大我省国土资源事业的宣传力度。结合省厅的工作重点,采取各种形式,撰文写稿,在《中国国土资源报》、《陕西日报》、《华商报》等刊发了近60多篇文章,重点报道了省厅一些主要活动及基层工作经验。 有效利用省厅网站,及时宣传工作动态。编写及上传新闻、文章近100余条(篇),图片40多张。主要内容涉及基层动态、省厅新闻、学习园地、法规文件、地质大讨论等。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国土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以及工作动态、做法和经验,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我省国土资源概况及管理现状。 (二)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做好关系民生信息公开。我厅把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情况、领导信息与分工、人事任免与干部选拔、年度考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地籍管理、矿业权管理、储量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及应急、地质灾害监测、招拍挂公告、采矿权公告、基准地价公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办事导行、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矿产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地质灾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来信来访等。根据国土资源业务办理实际,将各种业务办理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同时为加大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方便沟通与交流,设立、开展了在线访谈、厅长信箱、建言献策、信访投诉、民意调查等共9大栏目、52个分栏目。 2010年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共3100条,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的信息公开共2600条信息,其中政务信息360条,公开内容和数量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我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开展。目前,所有市局都已建成独立网站,县级国土资源网上政务公开普及率已达100%。信息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信息服务的功能得到加强,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了国土资源的新形象。 (三)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1、建立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本着方便群众,阳光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多方面、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厅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做到当天产生,当天上网,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加强制度化建设,保证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建设速度,完善网站功能,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确定了2010年底前必须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全覆盖的目标。建立了信息公开责任制度、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定期通报与考核制度、网站值班制度和信息保密制度等,把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使我厅的政府信息发布有章可循,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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