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通过规划牵引、项目支撑、系统整治,逐步将全市25度以上永久基本农田退出保护范围,2亩以下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整合优化、集中连片,基本实现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到203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省级下达任务数量。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衔接。2026年12月底之前编制完成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细化耕地保护、补充耕地、林草保护等空间布局,有序化解耕林园草冲突矛盾。
二是严格“一库一区”建设管理。每年将新补充耕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修复治理等项目形成的优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将过渡期内拟恢复地块、老化园地及非果业优生区园地纳入耕地资源后备区。
三是规范耕地调查认定。推广实行“日常+年度”双轨变更调查机制,结合商洛实际,严格执行省级耕地地类调查规则,确保图斑认定精准性。
四是分类处置历史流出耕地。设置过渡期,按照实际情况,通过“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三重方式分类处置流出耕地,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
五是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 出”机制,将难以长期稳定利用、无法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耕地逐步调出,优先将洛南盆地、商丹盆地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优质耕地占比逐年提升。
六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县区为主体,每年至少实施1个集“全域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
七是严控建设占用耕地。项目选址优先使用存量用地,落实“增存挂钩”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八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到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6.47万亩。强化水利设施配套,提升耕地肥力水平,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万亩以上。
九是优化耕园林草空间布局。推进15度以下低效园地恢复为耕地;引导25度以上坡耕地有序退出耕种;鼓励15至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坡改梯”;推进林地置换,化解耕林空间冲突。
十是协调耕地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对“三区三线”划定中自然保护地“天窗”地块进行“回填”,逐步调出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对河道湖区范围内的“口粮田”“高产田”开展“宜耕性”评价,符合条件的纳入耕地保护范围。(商洛市自然资源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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