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和谐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原因,不慎将该公司持有的“略阳县鱼洞子锰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遗失,向我厅申请补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厅将依法向该企业补办采矿许可证正、副本,企业原遗失采矿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采矿权人:略阳县和谐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名称:略阳县鱼洞子锰矿
证 号:C6100002011072120116265
证件有效期限:2016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如有异议者,应于公告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将依法补办上述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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