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矿保发〔2022〕3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
根据《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公开遴选陕西省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自然资矿保发〔2021〕22号)等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议、省厅研究,结合公示情况,樊怀仁等152 人入选“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参照省上的“暂行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评审专家库。
二、厅评审中心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于2022年上半年前报送厅矿保处。
三、厅评审中心要尽快完成评审专家库和专业子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运行新建的评审专家库系统。
四、新入选的评审专家要认真学习《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已在省厅网站发布),并切实执行,为提高我省储量评审工作质量和效能发挥重要作用。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24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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