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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领导包抓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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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领导包抓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9-28 09:27 |来源:

陕自然资办发〔2022〕71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持续做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省厅决定对各市(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领导包抓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领导包抓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做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市(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重要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二、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时间为2022年9月下旬至12月底。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方面:市、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省厅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指导、督促本系统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工作情况等。

(二)土地资源业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市、县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情况;组织市、县、乡镇加强安全生产规划、油气管道等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情况;统筹和综合平衡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情况。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的项目选址与安全准入工作情况等。

(三)矿产资源业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工作情况;对无证采矿、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对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情况防范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监督指导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等。

(四)执法检查工作方面:依法查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不按规划组织建设和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行为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和打击盗采煤炭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等。

(五)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和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和专业监测点运行情况;“平战结合”技术支撑队伍驻守情况;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和综合防治体系项目推进情况等。

(六)重点工作方面: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及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等。

四、督查组组成

此次督导检查共成立十个督导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具体行程由各督导组结合厅领导分片包抓重点项目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第一组

组长:窦敬丽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成员:李学斌 厅办公室主任

厅管制处、矿保处、勘查处各1人

督查区域:安康市。

第二组

组长:雷鸣雄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员:何平林 厅管制处处长

厅人事处、矿业权处、省地调院各1人

督查区域:西安市。

第三组

组长:梁彤靖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梁林宝 驻厅纪检监察组监察一室主任

厅规划局、利用处、矿业权处各1人

督查区域:铜川市。

第四组

组长:卢 勇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唐亚平 厅规划局局长

厅办公室、修复处、服务保障中心各1人

督查区域:咸阳市、杨凌示范区。

第五组

组长:董普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闫 芬 厅利用处处长

厅耕保处、财务处、勘查处各1人

督查区域:渭南市、韩城市。

第六组

组长:许秋雯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赵雪红 厅矿保处处长

厅利用处、移民办、评审中心各1人

督查区域:宝鸡市。

第七组

组长:王雁林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周新民 厅勘查处处长

厅矿业权处、修复处、评审中心各1人

督查区域:延安市。

第八组

组长:汤鹏超 副厅级领导干部

成员:梁书勋 厅综合处处长

厅矿保处、调查处、规划院各1人

督查区域:榆林市。

第九组

组长:孙新文 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

成员:穆英科 省自然资源执法局执法二处处长

厅法规处、调查处、评审中心各1人

督查区域:商洛市。

第十组

组长:李 怡 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

成员:段柏成 省自然资源执法局执法一处处长

厅权益处、矿保处、执法局各1人

督查区域:汉中市。

五、工作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市至少抽查2个县(区),每个县(区)至少抽查3-4家单位(包括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督导组在对每市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前,原则上召开一次被督查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安排传达省厅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推进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是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督导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选派熟悉业务人员参与,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督导检查与厅领导分片包抓重点项目工作有机结合,各督导组要统筹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强化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全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检查,做到严督实导,确保找准问题、查实隐患、督促整改。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市、县认真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帮助指导基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消除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持续加强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全系统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督导组要明确专人,及时将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报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一周内,报送一次督导检查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报送督导检查总结报告。

(五)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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