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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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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2-12-05 10:27 |来源:

陕自然资法发〔2022〕17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中、省及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4日至12月底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主题征文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陕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陕西省律师条例》。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提升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自然资源系统的落实提质升效。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对有关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围绕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

(四)做好线下活动疫情防控,创新线上活动形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活动,组织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1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史闯

电 话:029-84333100

邮 箱:165251159@qq.com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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