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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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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时间: 2024-04-09 11:47 |来源: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夯实生态保护基础。初步完成全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积极推进全覆盖全地类遥感监测和实景三维陕西建设。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任务。4市41个县(区)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开展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49个自然保护地和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启动96个自然保护地和4条省级重要河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守生态安全边界。紧紧围绕构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空间格局,指导各地编制完成10个市级、10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面通过省级技术审查,正在按程序审批。同步开展了详规规划单元划定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编制完成511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9大类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形,分类细化了有限人为活动的管控规则,明确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政策。

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以扎实做好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为主线,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陕西省田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明确田长2万余人,巡田网格员10万余人。逐市开展政策培训,涵盖市、县、乡干部 1.1万余人。扎实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全面落实《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评选出100个乡(镇)作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对象表扬。深入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审计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制定《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占补平衡项目及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耕地面积连续三年净增加,2023年净增加81.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四、聚焦节约集约,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坚持“供地+撤销批文”同步推进,全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1.01万亩,消化量创历年之最,处置闲置土地1.91万亩,超额完成部下达任务。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入市交易9宗181.91亩。坚持总量压减,持续优化矿业开发结构,全省矿山总数从1788个减少到1764个,大中型矿山占比由20.3%提升至22.27%。鼓励大中型生产矿山企业绿色发展,48个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五、统筹多要素治理,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完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建设,9个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已完成编制并发布。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实施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169个退出矿业权恢复治理任务。加力推进秦岭北麓国家级山水工程。聚焦秦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年度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和省级山水项目治理面积超40万亩。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综合补偿机制。

六、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及时出台要素保障20条措施,完善厅领导包抓重点项目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上门问需,对重点项目用地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三周清零”工作机制,优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643个省级重点项目保障率94.4%。依据《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 对“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市、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在建设用地报件内附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证明,严格用地准入。

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大棚房”“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发函预警、双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持续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土地违法问题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打击盗采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压实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进度缓慢的市上门通报,下发督办函、提醒函,开展实地督导、推动问题整改。

八、夯实细化工作责任,着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标对表《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强化政治站位,综合采取月调度、定期通报、现场督导、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抓实抓细问题整改,2项牵头整改、3项牵头验收任务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的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切实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1项牵头督导、2项配合督导任务有序推进,其中应于2023年底完成的2项配合督导任务均已完成销号,其余1项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时序进度正常推进。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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