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当,不慎将持有的“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115金矿脉”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遗失,现向我厅申请补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六条“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遗失需补办的,持补办申请书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原登记管理机关在门户网站公告遗失声明满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补发新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之规定,现将遗失证件情况予以公告。
采矿权人: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115
矿山名称: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115金矿脉
采矿证号:C6100002011034120109493
证件有效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
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22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厅将按程序为申请人补办采矿许可证副本,原遗失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作废。
联系电话:029-84333276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9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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