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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过期自行废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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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过期自行废止公示

时间: 2025-10-28 16:50 |来源: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陕西省凤县洞沟一带铅锌矿勘探(1400米以下)”等42个过期探矿权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矿权人应当履行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探矿权占用费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探矿权的废止而免除。

公示期:2025年1027—2025年122日。探矿权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将依法对公示的探矿权给予清理注销。

联系人:张劼,联系电话:029-84333285,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80号

特此公示。

附件:

2025年第三批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项目名单.xls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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