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5〕145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府谷县新民镇万达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凤县铅硐山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府谷县二道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府谷县三道沟乡老虎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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