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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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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时间: 2026-03-31 15:52 |来源:

2025年,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履行“两统一”职责,高效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陕西建设

一、持续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水资源基础调查及日常监测调查,完善耕地调查规则,会同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制定《陕西省2025年度变更调查种植作物清单联合省林业局有序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林草湿荒调查工作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探索,成功入围全国首批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法律合作机制,我省《强化矿产资源数据融合,探索清查成果服务损害赔偿实践》入选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一批典型案例。

二、强化空间规划管控。2025年6月,省政府批复西安市所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标志着我省总体规划全部完成审批,全省总体规划管控体系全面建立。《西安-咸阳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陕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和《汉丹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规则,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业务联通办理和规划备案在线审查。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指导市县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布局优化。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会同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先后对92个重点项目占用红线进行审查论证。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同步发力,与各市签订“责任状”,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定《陕西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管理规则》《陕西省2025年新增补充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试点实施方案》,加大补充耕地实施力度,提升补充耕地质量。连续4年每年拿出1亿元奖励耕地保护先进单位,持续激励耕地保护积极性。我省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试点省份,制定了包含14项系统性措施的《试点工作方案》,省政府已印发实施。

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动“标准地”改革区域评价政策优化,经省政府同意,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标准地”改革区域评价政策的通知》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2.35万亩,占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工业用地的比例为99.5%。完成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工作,全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消化闲置土地面积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考核规定,2025年,全省报批建设用地涉及开发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均按照相关规定,在报批环节均出具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持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全面优化矿业权审批,启用一网直报系统,全年新立和延续采矿权101个、探矿权35个。按照《陕西省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整治秦岭区域“小、散、乱、污、呆”五类矿山,矿山总数从整治行动开始时的674个下降至562个。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行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地核查工作。全省48个矿山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113个矿山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六、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下达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总绩效面积161.4公顷。加快秦岭北麓主体山水工程实施,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95万公顷入选央视1套《山水工程》系列纪录片。经省政府同意,省级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择优选拔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印发《关于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通知》,探索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发布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七、严格自然资源日常监管。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事项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自然资源行政事项全链条监管体系。印发《秦岭区域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处置指南》,全面规范秦岭区域问题整改。聚焦无证开采、无证勘查、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持续保持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秦岭区域“两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

、着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全系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视频会议,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任务。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安排部署问题整改。持续抓好第二轮环保督察牵头整改和牵头验收任务,2项牵头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的时序进度有序推进3项牵头验收任务已销号2项1项已完成省级验收。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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