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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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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9-03 14:33 |来源:

原文件链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2019年11月21日《陕西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陕发改体改20191465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的“去行政化、应脱尽脱、综合监管”三大原则和“五分离、五规范”(1.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2.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3.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4.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5.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改革要求,我厅于2020年12月完成与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的脱钩改革工作,同时按照《方案》“脱钩不脱管”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厅承担全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指导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按照协会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2024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4号)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等职责,要求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行业监管细则,加强对省级及以下土地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部分土地估价机构意见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本《细则》。

二、制定依据

《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包括十五条内容:第一条明确了制定的依据和目的。第二条规范了土地估价、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名称定义。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省、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职责。第五条明确了土地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申请备案时限及通过全国土地估价监管平台上传资料要求。第六条明确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时限。第七条明确了土地估价机构的设立、备案、信息变更和内部管理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第八条明确了土地估价专业人员从业条件和管理基本要求。第九条明确了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第十条规定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土地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及变更情况通过全国土地估价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明确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告的土地估价机构注销情形。第十二条明确了行政检查措施。第十三条明确了违反规定处理依据。第十四条明确了行业协会基本职责。第十五条明确了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四、政策出台的意义

该《细则》的出台和实施,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依法履行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我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土地估价行为,具有积极指导作用,将进一步提升全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效能,不断促进全省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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