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函〔2020〕8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
斗门水库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斗门水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474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