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342国道蒲村至马家镇公路改建工程(岐山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 索 引 号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02-26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342国道蒲村至马家镇公路改建工程(岐山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时间: 2021-02-26 14:53 |来源:

陕自然资函〔2021〕1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

342国道蒲村至马家镇公路改建工程(岐山段)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342国道蒲村至马家镇公路改建工程(岐山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026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