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 公开范围 ] | 公开 | [ 公开日期 ] | 2022-07-22 |
|---|
陕自然资函〔2022〕118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
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库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第十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复函》(陕政办函〔2020〕142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库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555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4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邮编:710082
陕ICP备19023413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20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4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