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810003 | ||
标题 | 未批先建处罚标准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2-08-10 | ||
联系人姓名 | 王** | ||
发言内容 | 1.《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是否为现行条例。 2.若出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情况,处罚标准是否执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或者其他处罚条例? 3.我们项目已取得市级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文件、县政府已完成土地收储、镇政府与资源自然局征地协议已签订,未批先建处罚,处罚标准执行哪个条例。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时间 | 2022-08-16 |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法规处(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调查回复如下: 一、《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是为执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而制定的具体规定,在立法种类上不属于条例。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具体适用,若出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执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三、若你们项目涉嫌违法用地,处罚须在查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等事实基础上依法依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