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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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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时间: 2025-01-20 09:44 |来源: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征求<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陕自标委会发〔2024〕13号),按照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项目编号SDBXM037-2023)。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268次,下载量为181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0家,合计意见总数49条,采纳或部分采纳47条,未采纳2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省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陕西创农云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凌梦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基础地质调查所十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意见1条;(2)术语和定义的意见2条;(3)总则的意见11条;(4)设计书编审的意见2条;(5)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的意见20条;(6)健康地质评价的意见6条;(7)资料整理的意见1条;(8)附录的意见6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健康地质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陕西中医药大学就总则、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健康地质评价共提出了5条修改意见,如4.1.2 c)中建议将“对农产品品质的影响研究”改为“对农产品品质影响的研究”;6.8.2 c)中建议将“用50mL去离子水处理离心管(BD管)”改为“用50mL离心管(BD管)盛装”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5条修改意见。

2.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就总则、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共提出了5条修改意见,如建议在4.1.2中补充:“为政府部门执行相关的地质决策、开发利用有益的地质资源,促进居民健康,提供科学支撑”;6.8.2 c)中建议将“人尿样品4℃保存,带回实验室分装”改为“人尿样品4℃保存,带回实验室分装,2小时内完成尿常规检测,其他检测尽快完成”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5条修改意见。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就总则、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健康地质评价共提出了5条修改意见,如4.1.2 b)中建议将“开展天然表生地质环境因素与人体健康效应研究”改为“开展表生地质环境因素与人体健康效应相关关系研究”;6.2.3 b)中建议将“强有机结合态”改为“有机结合态”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5条修改意见。

4.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就总则、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健康地质评价、附录共提出了9条修改意见,如附录A中建议将“A.2.2基础地质调查”改为“A.2.2健康基础地质调查”;附录B.1中建议将“地层”改为“岩层”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9条修改意见。

5.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就总则、设计书编审、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附录共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如5.1.2中建议将“或水文系统”改为“和水文系统”、将“区内地质背景”改为“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在“具体指标可按照WS/T 598.2相关规定”后补充“确定”或“选取”;在附录A中建议将“A.3.3地质与构造”改为“地质概况”或“地质与地球化学特征”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4条修改意见。

6.杨凌梦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对6.6.1中大宗农作物和蔬菜的采样数量能否满足统计学要求提出疑问,建议斟酌,主编单位采纳以上1条修改意见。

7.陕西创农云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就总则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建议删除4.1.1中“揭示人体健康和疾病问题的起源、分布、预测和防控”,认为健康地质调查能否揭示疾病的起源需慎重考虑,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1条修改意见。

8.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就健康地质评价、资料整理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如在7中提出“如何研究土壤、水体、大气、食品、中药材与人体健康的关系?评价自然环境宜居性?”;在8中提出“资料整理内容要求过于简单”,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2条修改意见。

9.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就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健康地质评价提出了7条修改意见,如6.2.1.2中建议将“选择有稳定土壤发育条件的地方”改为“选择有稳定土壤发育条件的样地”;6.6.3 b)根系土分析测试中建议增加“pH和TOC”,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7条修改意见。

10.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基础地质调查所就术语和定义、总则、设计书编审、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提出了8条修改意见,如3.1中建议将“研究地质环境结构、组成特征和演化过程及其与人体健康的关系”改为“研究地质环境条件、组合特征和演化过程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认为6.1.2 b)中“1/2点距范围”太过宽泛,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8条修改意见。

(二)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健康地质调查实际情况,综合规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未采纳的意见主要有2条:

1.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就规范性引用文件提出:“引用的规范、标准等文件建议带有日期,如DZ/T 0011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DZ/T 0011-2015”。

未采纳理由:本文件中规范性引用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故未标注日期。

2.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基础地质调查所就地质环境及人体健康调查提出:“6.2.3 a)需要计算土壤碳密度和碳储量时,还需测土壤容重”。

未采纳理由:土壤剖面样品中已考虑土壤容重的测试,不需要再对其进行相应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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