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项目编号SDBXM 058-2024),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陕西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378次,下载量为165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2家,合计意见总数36条,采纳或部分采纳30条,未采纳6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汉中市测绘院、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安康市自然资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12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标题修改意见1条;(2)文字表述意见7条;(3)内容修改意见21条;(4)格式相关意见7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自然资源陕西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汉中市测绘院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首页规程翻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技术规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inspection of buildings (structures) within qinling Mountains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rea,该规范的英文名称翻译中,秦岭是专有名词,规程英文名称建议修改为“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inspection of buildings (structures) within Qinling Mountains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rea”;7工作步骤,建议对照工作步骤,梳理后续章节内容,确保结构前后统一,“质量核查与检查”建议修改为“质量检查”。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2)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3.4 3.5 3.6 注明来源,均来源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议补充。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8.1影像选择用于制作DOM的遥感影像要求,“侧视角:山地高山地宜不大于15度,平地、丘陵地宜不大于20度”建议改为“成像侧视角一般小于15度,最大不应超过25度,山区不超过20度”。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4)洛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9.4.2 属性表达“要求等应符合附录B要求”,语句不通顺,修改为“要求等应符合附录B”。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5)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3.1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建议结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明确的保护范围,“陕西省秦岭保护范围(以下简称秦岭范围),是指秦岭山体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位于东经105°29'18"—111°01'54",北纬32°28'53"--34°32'23"范围内,包括商洛市全部行政区域和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安隶市部分行政区域,涉及39个县(市、区)〔13个县(区)全境和26个县(市、区)部分区域〕,353个乡(镇)、街道,4000多个行政村,总面积5.82万平方公里。”;5.4排查单位 秦岭保护范围内各区、县级行政辖区,建议修改为秦岭保护范围内6市39个县(市、区)行政辖区。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6)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附录B,序号10,11,12,面积缺少单位,建议增加面积单位。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7)安康市自然资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9.2.1 “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实地调查数据,按照本…”,应改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表A.1建筑物(构筑物)图斑分类和编码表,部分地类二级类编码有误,建议核实,如“701”,应为“0701”;表B.1 建筑物(构筑物)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建议添加一列“字段名称”,可直观知道相关内容。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8)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5.6.5 “县级及县级以上排查界线应沿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表述不规范,建议修改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界线”;10.2.1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没有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排查做到能调尽调、全调细调。一般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100㎡”,语句重复,应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没有具体要求”。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9)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5.2建构筑物分类“建构筑物分类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建议改为“建构筑物分类应采用附录A的要求”;5.3.1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应修改为:“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5.5 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m,保留一位小数”;建议修改为“保留两位小数”,原因为在8.2平面位置精度中,中误差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通常要求误差末位与观测值一致。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10)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了8条修改意见: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此标准正文未引用,建议删除;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此标准正文未引用,建议删除;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0257.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2 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此标准正文未引用,建议删除;2 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议增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文件;3.4 核心保护区英文名称翻译中“Core protected areas”英文符号使用不规范;5.6.5 “县级及县级以上排查界线应沿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应调整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界线”;10.2.1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没有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排查做到能调尽调、全调细调。”中,“最小上图面积”重复,应删除;表 A.1 建筑物(构筑物)图斑分类和编码表,二级类代码不正确,缺少第一位,如701应为0701。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11)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5.3 数学基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及“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写法不规范,修改为“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6 排查界线,6.1界线来源 6.2排查界线调整,建议调整章节内容,调整为5.6 排查界线,6.1 6.2的内容分为条目罗列即可,不用单独成章节。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12)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9.4.1 图斑编码“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按照自上而下、从左到右、从“1”开始的顺序统一编号,每个图斑的编号均具有唯一性,具体要求应符合附录A要求。”,建议修改为:“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按照自上而下、从左到右、从“1”开始的顺序统一编号,每个图斑的编号均具有唯一性,图斑编码具体要求应符合附录A要求”。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二)部分采纳意见及理由
(1)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主编单位部分采纳了修改建议:5.5 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m,保留一位小数”,建议将四条“——”分别修改为a)b)c)d)。未采纳理由:列项无优先顺序时,可不使用“a)b)c)d)”,避免使用者对优先级产生误解。
长度单位采用m,保留两位小数,可参照已有国标、行标的规定,长度统计汇总时才保留一位小数。完全采纳长度单位的修改建议。
(2)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主编单位部分采纳了修改建议:10.2.1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没有具体要求”描述不准确,一般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100㎡,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不应大于100㎡,“最小上图面积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描述重复,表达不清。
部分采纳理由:参考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4.3.2最小上图图斑面积要求“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m2;对于有更高管理需求的地区,建设用地可适当提高调查精度”,因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对人类活动的敏感性较高,提高建构筑物排查精度,可以更全面地掌握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保护秦岭的生态安全,故本文件对不同保护区建构筑物排查最小上图面积要求各不相同。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没有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排查做到能调尽调、全调细调。一般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100m2。
(3)安康市自然资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主编单位部分采纳了修改建议:表B.1 建筑物(构筑物)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中TBYBH的字段长度为30,内容为“六位县级代码+00001",已规定组成为“六位县级代码+00001”共11位,建议字段长度改为11;建议编号中添加时间,如“六位县级代码+年份+00001”。
部分采纳理由:六位县级代码+年份+00001字段长度设置为11位不满足要求,字段长度保留30位设置,编号中添加时间。修改为:字段长度为30位,备注修改为“六位县级代码+年份+00001”。
(三)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1)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提出了2条意见未采纳,1范围“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简称‘秦岭保护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简称‘建构筑物’”中,建议删除“建筑物(构筑物)”的简称;10.3.2.4 其他情况,建议补充特殊区域(如军事管理区)的调查要求和处理原则。
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1范围,本文使用建构筑物描述共39处,使用简称可提高文本效率,提高可读性;10.3.2.4 其他情况,军事管理区调查涉及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相关排查按照军事管理规定进行。
(2)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了1条意见未采纳,10.2.1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一般保护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面积100㎡。”建议改为“建构筑物最小上图图斑面积为200m2”。主编单位未采纳,未采纳理由:参考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4.3.2最小上图图斑面积要求“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m2;对于有更高管理需求的地区,建设用地可适当提高调查精度”,因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对人类活动的敏感性较高,提高建构筑物排查精度,可以更全面地掌握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保护秦岭的生态安全,故本文件对不同保护区建构筑物排查最小上图面积要求各不相同。
(3)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提出了1条意见未采纳,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中的多个比例尺描述未用空格隔开。主编单位未采纳,未采纳理由:正文未引用,故删除该引用文件。
(4)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提出了2条意见未采纳,3 术语和定义,4 缩略语,按照《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的规定,建议目次修改为: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建议修改为:“GB/T 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3 术语和定义,4 缩略语,在《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第5章中无相关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正文未引用,故删除该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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