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要求,我厅对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了制定(修订),并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1日至5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