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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地方标准《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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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地方标准《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时间: 2025-09-30 14:41 |来源: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项目标号SDBXM 300-2024),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长安大学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5年6月16日-7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公告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2家,合计意见总数33条,采纳33

一、反馈意见情况

《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蒲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策众和(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安科技大学、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安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12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文字表述意见19条;(2)内容修改完善意见10条;(3)格式相关意见4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城镇更新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长安大学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采纳的意见有:

蒲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包括:(1)指南第6.5.4条,内容为:“修详方案”表述不规范,修改为行业通用术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修建设计方案”;(2)指南表1、表2、表3、表4的表格线样式不一致,建议统一使用标准表格格式,统一限定表格宽度。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包括:(1)5.3编制方式,内容为:“发挥多学科专家专业作用”,建议修改为:“发挥多学科、多专家、多专业作用”;(2)5.4.2方案编制,首次出现“控规”,表述不规范,建议首次出现时注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3)指南表2、表3表格编号与正文引用不一致。正文中引用“表2”、“表3”,但附表中标题为“表 2”、“表 3”,空格不一致,建议统一为“表2”“表3”等。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包括:(1)6.1.2政策及相关规划分析,内容为:梳理国家与地方城镇更新政策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明确本规划的要求及衔接要点。建议修改为“系统梳理国家及地方城市更新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与政策,明确其对本规划在目标、策略、布局等方面的传导与落实要求,确保规划内容与上位要求充分衔接、一脉相承。”(2)附录A《XX 县/镇城镇更新规划 文本》主要任务中第七条。内容为:增强城镇安全韧性。提出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及建设海绵城市的措施,结合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开敞空间及地下空间,明确避难场所优化布局方案,完善生命线应急保障统。表述有误,建议修改为“增强城镇安全韧性。提出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及建设海绵城市的措施,结合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开敞空间及地下空间,明确避难场所优化布局方案,完善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3)附录A《XX 县/镇城镇更新规划 文本》保障措施中“在工作机制、规划编制和传导、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要求和方向性建议,并明确具体措施制定的相关部门。”表述有误,建议修改为:“在工作机制、规划编制和传导、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要求和方向性建议,并明确具体制定措施的相关部门。”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国策众和(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1)3.3城镇更新专项,内容为:指城镇更新行动若干主要方面和重点领域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如:城镇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历史文化保护、居住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修改为“城镇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历史文化保护、居住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防洪排涝设施体系建设等”;(2)4.1总体目标,内容为:依法依规推进城镇更新提供指引。建议修改为:“为依法依规推进城镇更新提供技术支撑和规划指引。”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1)6.5.4内容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包容性,对确需进行控规调整的用地提出规划优化方案,说明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道路交通系统、地下空间开发等控制要求。积极探索规划弹性指标设置,推动基于公共利益的混合用地。语句成分残缺,建议修改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包容性,对确需进行控规调整的用地提出规划优化方案,说明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道路交通系统、地下空间开发等控制要求。积极探索规划弹性指标设置,推动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混合用地模式。”(2)7.6原内容: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应立足陕西省情,按照“整体谋划、分区施策、同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具体实施应结合《陕西省城镇更新条例》要求,应建立“年度计划—中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确保更新工作有序推进。表述有误,建议修改为:“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应立足陕西省情,按照‘整体谋划、分区施策、同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具体实施应结合《陕西省城镇更新条例》要求,建立‘年度计划—中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确保更新工作有序推进。”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包括:(1)3.1原内容:城镇开发边界区内城镇更新对象集中分布,存在安全隐患、物质空间环境恶劣、城镇发展和设施配套需求迫切,以及需要系统推行功能、设施和品质提升的空间区域。建议使用更规范严谨的表述,修改为:“城镇开发边界区内城镇更新对象集中分布,存在安全隐患、物质空间环境恶劣、城镇发展和设施配套需求迫切,亟须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的更新策略,对这些区域推行以功能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品质提升为核心导向的综合性再开发。”(2)5.4.2原内容: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应衔接控规、城市设计等上位相关规划,综合考虑功能引导、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重要内容,宜明确项目功能定位、设计方案和利益平衡机制,并提出合理的投融资安排与项目推进计划。建议修改为:“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应衔接控规、城市设计等上位相关规划,综合考虑功能引导、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重要内容,宜明确项目的总体定位与空间设计方案,构建多元主体的利益分配与平衡机制,并制定科学的投融资模式与分阶段实施路径。”(3)6.1.4城镇体检分析,内容为:依据城镇体检评估技术路径与方法,充分整合城镇自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体检成果及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城市体检为专有名词,建议修改为:“依据城市体检评估技术路径与方法,充分整合城市自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体检成果及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包括:(1)3 术语和定义,内容为:3.3 城镇更新专项,表述有误,建议修改为“城镇更新专项规划”;(2)5.4.1识别需求与确立目标,内容为:以现状调查和城镇体检为基础,识别城镇发展瓶颈与关键问题。城市体检为专有名词,建议修改为:“以现状调查和城市体检为基础,识别城镇发展瓶颈与关键问题”。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包括:(1)前言,内容为:本指南对全省各县(区)、重点镇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总体技术要求。建议修改为“本指南对陕西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各区(县)、重点镇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总体技术要求”;(2)5.2 编制组织,内容为:城镇更新规划的编制工作应由区、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建议修改为“城镇更新规划的编制工作应由区(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包括:(1)2 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3 术语和定义,内容为:3.7 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修改为“城镇更新行动计划”。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包括:(1)5.2 编制组织,内容为: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应由各县、镇人民政府指定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为住房建设部门管理,建议修改为“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应由各县、镇住房建设部门指定责任单位组织实施”;(2)6.1.4城镇体检分析,内容为:依据城镇体检评估技术路径与方法,充分整合城镇自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体检成果及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建议修改为“依据城镇体检评估技术路径与方法,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与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多源数据融合与时空可视化分析,确保体检结果的时效性与可比性,充分整合城镇自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体检成果及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提出了6条修改意见,包括:(1)6.5.3建立项目库 市、县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更新项目库进行动态更新。建议修改为“市、县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更新项目库进行动态更新。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纳入运营维护、社会效益监测与后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审批与政策调整的依据。”;(2)第7.1.2条 (1)社会经济类资料 人口数据: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人口年龄结构、就业结构等。经济产业:GDP、产业结构(一、二、三产占比)、重点企业分布、就业岗位分布等。社会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等。土地利用与经济指标:地均GDP、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情况等。建议修改为“(1)社会经济类资料 人口数据: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人口年龄结构、就业结构等。经济产业:GDP、产业结构(一、二、三产占比)、重点企业分布、就业岗位分布等。通勤OD数据、职住平衡指数、昼夜人口分布、重点区域人流量监测等反映空间行为特征的动态数据。”;(3)第7.1.2条,内容为:企业意见:市场主体对产业升级、商业环境改善的建议。建议修改为:“企业意见:建立居民、企业、政府等多主体诉求的数字化采集与空间化落位平台,通过GIS工具进行诉求热点分析、冲突识别与优先级评估,支撑更新决策。”;(4)4.1总体目标,内容为:市中心区以品质提升和存量更新为重点。建议修改为:“市中心城区以品质提升和存量更新为重点”;(5)5.4.2方案编制,内容为:明确重点更新片区、专项更新领域与重点项目的实施方向、优化策略与建设指引,为后续更新工作的开展提供统筹指导。建议修改为:“明确专项更新领域、重点更新片区与重点项目的实施方向、优化策略与建设指引,为后续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提供统筹指导。”(6)6.3.3修复城镇生态环境,内容为:梳理低效用地(分布,制定分类整治与再利用方案。建议修改为:“梳理低效用地分布,制定分类整治与再利用方案;”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安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包括:(1)5.1规划层次,内容为:重点镇或更新需求集中的镇区可以“项目”为主进行编制。建议修改为:“重点镇或更新需求集中的镇区以‘项目’为主进行编制”;(2)6.1.1区位条件,内容为:说明城镇区位条件。内容需完善,建议修改为:“说明市、区(县)、镇区位条件”;(3)6.4.3单元更新方式,内容为:其他类型根据片区发展特色、亮点,因案施策,提出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需要完善内容,建议修改为:“其他类型根据片区发展特色、亮点,明确各类型更新单元中公众参与的阶段、方式与权责保障机制,推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更新治理模式,因案施策,提出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4)6.6.3项目更新保障措施,内容为:识别需保护修复的生态本底,明确生态修复方式;梳理低效用地(分布,制定分类整治与再利用方案;强化生态空间与城镇公共空间的融合,提升环境品质与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识别需保护修复的生态本底,明确生态修复方式;梳理低效用地分布,制定分类整治与再利用方案;强化生态空间与城镇公共空间的融合,提升环境品质与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结合碳中和目标,提出生态碳汇提升策略;强化蓝绿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增强城镇雨洪韧性、热岛缓解等气候适应性功能。”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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