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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西安市碑林区等7个县级行政区纳入陕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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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西安市碑林区等7个县级行政区纳入陕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的公示

时间: 2026-02-02 09:21 |来源:

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9号)相关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西安市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申请将碑林区等7个县级行政区纳入陕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我厅委托陕西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组织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本次西安市13个区(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调查界限,截至2025531,西安市新城区、未央区、阎良区、高陵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等7个县级行政区符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申报条件。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26227。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冷馨

联系电话029-84333037

传真:029-84333065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邮政编码:710082

附件:

《西安市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书.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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